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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关于产假和育儿假的制度  (2) 补助金概述
  • 2025.03.24

(1) 生育补贴(日语叫”出産手当金”。产假期间的收入补偿)
被保险人因产前产后期向公司请假,在此期间得不到全部(或一部分)薪酬时,由健康保险支付。
每休假一天支付的金额为[开始支付日期之前连续 12 个月每月标准薪酬月额的平均值 x 2/3]。
※ 关于取得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资格不到1年的人,计算方法有所不同,金额可能低于上述金额。

(2) 生育临时补助金(日语叫”出産育児一時金”)
分娩时,临时金由健康保险支付。
因为员工通过医院自己办理手续,一般与分娩所需费用相抵,公司不参与手续。

(3) 育儿假补贴(日语叫”育児休業給付金”。 育儿假期间的收入补偿)
符合条件※1的被保险人,在此期间没有得到全部(或一部分)薪酬时,由雇佣保险支付。
支付的金额为每个支付单位期间※2的 [假期开始时的日工资×支付天数(通常为 30 天)×67%(*假期满 6 个月后为 50%)]

※1 (原则)因为需要养育不满1岁的孩子而向公司请假,同时在育儿假开始日前2年内,有工资支付基础天数为11天(或80小时)以上的完全月为12个月以上的人。
※2 按照育儿假开始之日起按每一个月划分的期间。

【从2025年4月开始支付的新补助金】
(1) 出生后育儿假补助金(日语叫” 出生後育児休業給付金”)
如果父母双方在孩子出生后立即休育儿假,且满足一定条件,则在育儿假补贴上加上。

(2) 育儿短时间工作补助金(日语叫” 育児時短就業給付金”)
育儿假结束后,员工继续作为短时间工作复职并且工资下降而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由雇佣保险支付。

原 祐美子 Pro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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